主席:邱军
副主席:王亚兵 杨桂杰
工作职责:
1、主持工会日常工作,按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,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任务。
2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,经常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正确意见和要求。
3、搞好队伍建设,发展新会员,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,组织会员开展"三讲"教育活动,坚持"三个代表",不断提高广大会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水平。
4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,增强广大教职工的身心健康。
5、代表教职工的利益,帮助教职工解决工作、生活中的困难,搞好集体福利事宜。
6、做好女教工工作,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,帮助教育女教工处理好晚婚、晚育、计划生育及大龄青年的婚姻问题。
7、根据工会章程及工作需要,适时召开会员代表(会员)大会,向大会报告工作及组织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。
8、落实财务制度,作好工会经费的收支及财产管理工作。